关于开展2020年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加强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管理,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引进协议,现就各类人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学校2016年以来引进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考核(名单由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
2. 我校2017年度引进博士(名单见附件1),首聘期考核(所在学院负责)。
二、考核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效。考核评价依据工作合同,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绩和贡献的原则。
2. 分类分层,综合考量。采取中期与长期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个人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三、考核内容
1. 高层次人才根据合同内容对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届中、届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2. 2017年度学校引进的博士根据《博士引进协议》岗位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本人填报。2016件以来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中期考核表》(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附件2),对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总结聘期期中、期满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相关表格及业绩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单位。
2017年度博士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表》(附件3)。对照引进博士协议,加粗标黑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相关表格及业绩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单位。
2.学院、单位考核。学院、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或教授委员会对被审核人进行定量、定性评议、考核,明确聘期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院、单位组织专人填写《2017年度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审核被考核人提交材料;
3.学校复(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高层次人才进行汇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博士考核结果及材料进行抽查复核。
四、相关要求
1.被考核人员要本着客观、诚信的原则,认真总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2.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评议、考核。
3.时间要求。 10月23日前,各学院、单位将签字盖章的被考核人《山东理工大学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表》《2017年度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稿)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rcbzp@sdut.edu.cn;高层次人才考核在12月中旬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韩晓东、牛书田
电话:0533-2783385;2780985
地址:西校区鸿远楼708办公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