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7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博士后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基金资助指南,现将我校第7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4.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5.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6.非涉密项目;
7.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2.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详情可以参考人才工作处网站博士后管理专栏发布的《2022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三、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2月1日起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填报。凡通过我校申报中国博士后面上基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
联系人:王军辉
联系电话:2786219
人才工作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