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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2021-09-01 作者: 阅读: 92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主体,现代化强国建设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让人才释放出更强效能,这就要求构建更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基本原则

  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构建,应统筹推进人才发展各项制度改革,形成人才制度优势,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引领和支撑。在构建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党管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的根本原则。在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的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党管人才规律,不断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新时代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重要目的,是解决制约人才发挥效能的瓶颈难题,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因此,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势,要以创新思维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创新治理体系。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就是在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坚持创新精神,运用治理理论、治理思维和治理范式解决制约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评价、人才机制体制、人才引进等各个方面的“顽症难症”,用创新引领人才发展,用创新助推治理体系建设。

      坚持辩证统一原则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所处的国内、国外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新时代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既迎来时代机遇又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挑战,要用辩证思维看待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所处的时代环境,把握机遇,准确认识变化,科学认识变化,主动迎接变化,坚持辩证统一原则。

       基本内容

       人才发展治理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十四五”规划中,“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被列为发展目标。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最终目标是发挥人才自身价值,激发和解放人才活力。但不同的治理主体因所处的层级结构、功能职能不同,又有着更为具体的治理目标,即直接目标。比如城市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直接目标是提升城市人才发展治理能力,智库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直接目标是推进新型智库建设。

      人才发展治理主体

  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治理主体主要是与人才发展、人才建设、人才使用相关的“主导主体”和“现实主体”“自我主体”。“主导主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党中央和国家层面治理,主要解决涉及人才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和系统性重大问题,各省市主要解决政策、计划、规划等布局性、政策性问题。“现实主体”包含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社会组织主体通过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对人才发展治理进行调节和监督。“自我主体”是人才使用单位和人才自身,他们是运行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者。

        人才发展治理客体

  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治理客体就是人才发展机制体制,一是人才管理体制,这涉及人才发展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二是人才发展工作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使用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

      人才发展治理方式

  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治理方式是区别于传统官僚治理和市场化治理的方式,是一种互动式、融合式的“网络化”治理方式。这种“网络化”不是“互联网”化,而是将治理的主导主体、现实主体和自我主体置于治理体系的网络中,建立起治理主体间的网络关系和关联,构建出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之间的“图谱关系”,在构建多中心布局、多层级结构和网络化关联中实现优化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基本策略

       加强主导主体导向作用,转化职能,共谋协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中的主导地位、主导作用不可替代。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导决策全过程,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完善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议才”制度和重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制度。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实行简政放权。发挥主导主体政策导向优势,协同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同治理“集中”优势,谋求人才共同开发,推进治理主体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推动人才发展共治、共赢、共享。

      加大治理客体定向攻关,创新机制,破解难题。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最核心的工作是人才发展机制体制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改革。加大对治理客体定向攻关本质是解决好四个机制的转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要做到“才尽其用”和“职岗匹配”,将多元治理主体纳入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去,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和资格评定制度改革;人才激励制度改革,要求各治理主体主动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激励人才发展的各项制度,既要选好人才用好人才,也要鼓励人才、奖励人才和支持人才;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要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职业院校等要加大紧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人才引进机制改革要进一步完善海外高端人才、海外技术人才引进和国内紧缺人才的引进制度,拓展国内外人才交流渠道,发挥“走出去、引进来”双向优势。

       推进治理方式科学规范,建立网络,突出法治。构建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关键是治理方式的法治化、网络化和有效化。主导主体在人才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才”,用人单位要坚持法治精神,尊重人才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推进治理法治精神落地。在借鉴西方国家人才发展治理经验基础上,坚持中国特色,建立多元治理主体的网络化治理方式,主导主体负责主要责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身承担相对应的职责,发挥网络连接优势、互动优势和融合优势。健全治理主体治理服务体系,将人才发展治理网络化思维与人才治理服务化思维结合,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治理服务体系,使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既有“高度”,又有“温度”。

       加大治理环境和谐营造,增强服务,增进认同。人才发展关键在人,人作为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受到内外两重环境的影响,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完善的产业基础、优良的政府服务,都是人才发展的外部基础。同时,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落脚点和最终目标是激发人才活力,要以创新创造为导向,营造人文氛围,增强人才对自身发展的认同感,激发干事业、谋发展的人才自身活力。

                                                                                                                          (来源:《大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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