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简章
一、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介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青年优秀人才,山东将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决定在省属事业单位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青优计划”),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招聘青年优秀人才。
“青优计划”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和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省战略等对人才的需求,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学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7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现有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ESI全球前1%学科2个,设有机械工程、农业工程、电气工程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70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7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拥有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海内外引进青年优秀人才33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sdut.edu.cn或https://rcb.sdut.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青优计划”报名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zp@sd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1王某)。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考察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可采取试讲、专业测试、面谈交流、专家评价等形式,也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日常工作。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领导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招聘考察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及时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学校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将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有关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其他待遇请参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3385 0533-2786219
电子邮箱:rcbzp@sdut.edu.cn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执行。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理工大学“青优计划”报名表》
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