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相关个人: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内容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重点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1.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2.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3.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国家及省“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
(二)资助重点
1.申报项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适当倾斜,相关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
2.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二、推荐项目数量
流动站推荐:以流动站设站单位为推荐主体,推荐数量按照不超过本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不包括中途退站和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博士后数量的10%进行推荐。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50%。
以上推荐项目数量采取四舍五入计算。各推荐单位仅推荐1个项目的,须优先推荐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或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有关要求
1.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须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
2.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并由申报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0年6月1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cb@sdut.edu.cn:
1.《2020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3),填写规范见《<申请表>填写须知》(附件4),按一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
3.《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主要包括: 《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奖励(排名前3位)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或公布文件首页、盖章页及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盖章页等),按以下格式命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佐证材料(例如:XXX-佐证材料)。如同时提供《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新建文件夹,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
上述表格和相关申报要求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和查询。
联系人:王军辉
地址:人才工作办公室703-1房间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 申报情况汇总表.xls附件3 申请表.doc附件4 填写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