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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和站中)的通知

2020-01-06 作者: 阅读: 542

各位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现将博士后特别资助相关申报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介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约800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415日至20205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11日后出生)。

5)申请项目须为基础研究、基础前沿交叉、先进材料、能源、生命与健康、信息、光电空间等学科领域。

6)非涉密项目。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推荐;不足20 人的,推荐1 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

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05818:00前,将申报材料送到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辉

联系电话:278621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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